乌当区3宗商住用地挂牌出让,总面积超13
2022/8/24 来源:不详乐居买房讯近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筑公资告〔〕低字第号挂牌出让公告。位于市乌当区的GD〔21〕-号商住用地挂牌出让,出让总面积约.47平方米,该宗地块将于年12月20日16:30公开出让。
据悉,GD(21)号地块位于贵阳市乌当区,北靠自然山体,南接新添大道北段,西临新竹路,东接乌当二中。总用地面积.12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24平方米,市政道路面积.60平方米,轻轨保护带面积.18平方米参与计容,轨道交通用地.1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9平方米。
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兼容49%居住用地)。指标: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4.5,建筑密度不大于5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按城市设计方案在规划方案阶段结合周边环境、天际线、视线通廊等城市设计因素合理确定。
GD(21)号地块位于贵阳市乌当区,北靠自然山体,南接狮岩路,西临北衙路,东接乌当二中。总用地面积.69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56平方米,市政道路面积.80平方米,轻轨保护带面积.33平方米参与计容。计容建筑面积.77平方米。
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兼容3%商业)。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48,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米。
GD(21)号地块位于贵阳市乌当区,北抵新添大道北段,南接富康路,西临温泉路,东接沿山路。总用地面积.05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67平方米,市政道路面积.17平方米,轻轨保护带面积.69平方米参与计容,轨道交通用地.5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平方米。
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兼容30%居住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4.6,建筑密度不大于59%,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按城市设计方案在规划方案阶段结合周边环境、天际线、视线通廊等城市设计因素合理确定。
三宗地块其他要求:
1.装配式建筑应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发〔〕25号)要求执行,住宅部分不少于15%,商业部分不少于30%。
2.充电桩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的通知》(筑府办发[]70号)要求执行,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3.竞得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建公共设施。凡在出让土地范围内的林木,地上、地下管线,排污(洪)沟渠及电力等设施,因规划建设需要移栽、砍伐或移除另建的,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处理,无约定的,由竞得人自行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相应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竞得人须根据编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详细勘查,工程建设中必须对可能引发和遭受威胁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采取可靠有效的工程治理防治措施实施治理。
5.对达不到配建规模或不具备配建条件的新建居住区,竞得人应按照《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筑府发〔〕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9号)及市政府相关规定缴纳“以资代建”费用。
6.成品住宅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黔府发〔〕18号)要求进行建设。
7.该地块竞得人需将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留存为自持商业,不对市场销售产权,且自持年限不低于20年,自持时间从商业物业竣工验收之日计算,自持期限未满前不予办理转让等相关手续。
8.该地块竞得人在本地块内无偿提供平方米商品住宅和平方米的商业用于回迁安置。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