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青年参
2022/6/12 来源:不详为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号)及《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67号)精神,现将年选派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1.见习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甘肃生源高校毕业生和进行了失业登记、具有甘肃户籍的16-24岁失业青年。
2.见习单位:我县境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且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技能,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政策待遇
见习时间自见习人员与单位签订见习协议的当月起计算,以实际在岗见习时间为准,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满3个月后拨付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人员补贴包括财政承担的见习补贴和见习单位承担的岗位补贴。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见习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见习单位承担(临泽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
1.见习人员申报材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6-24岁失业青年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见习单位申报材料。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类证件和单位简介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类证件和单位简介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临泽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备案表》。
3.申报见习岗位单位,请进入见习单位管理平台(